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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
设在道路沿线经过的著名桥梁、著名隧道和重要垭口等地点。
著名地点
行政区划分界
设在道路养护段、道班管辖分界处,板面与行车方向平行。
道路管理分界
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 指示当前公路编号,设在国道上交叉路口后30 m– 50 m的位置。
国道编号
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 指示当前公路编号,设在省道上交叉路口后30 m– 50 m的位置。
省道编号
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 指示当前公路编号,设在县道上交叉路口后30 m– 50 m的位置。
县道编号
是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指示编号道路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是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指示编号道路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是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指示编号道路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是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指示编号道路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是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指示编号道路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是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指示编号道路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是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指示编号道路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是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指示编号道路行驶方向
行驶方向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互通式立体交叉以前的适当位置。
互通式立交
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 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 m–300 m处。
交叉路口预告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十字交叉路口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十字交叉路口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十字交叉路口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十字交叉路口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丁字交叉路口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丁字交叉路口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环形交叉路口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环形交叉路口交叉路口预告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互通式立体交叉以前的适当位置。
互通式立交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互通式立体交叉以前的适当位置。
互通式立交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互通式立体交叉以前的适当位置。
互通式立交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处。 一般采用双悬臂式结构。
分岔处
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 指示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公路编号、道路名、地名和距离。 设在交叉路口后300 m–400 m处。 返回
地点距离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设在所标识地点前适当位置。
地点识别标志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告示牌是指用来引起人们关注,以警示人们某种特定信息,从而达到告知的牌子。
告示牌
停车场
停车场
停车场
用于指示前方设有避让来车的处所,宜设在双向错车困难路段上距错车道100 m– 150 m处。
避车道
用于指引行人通往天桥入口的位置。 设在天桥入口附近。
人行天桥
用于指示前方路口车辆需绕行的路线,设于实施交通管制路口前适当位置。
绕行标志
用于指示前方路口车辆需绕行的路线,设于实施交通管制路口前适当位置。
绕行标志
用于指示前方路口车辆需绕行的路线,设于实施交通管制路口前适当位置。
绕行标志
此路不通
用以指示残疾人设施的位置。 设在残疾人设施附近适当位置。
残疾人专用设施
用于引导行车方向,提示道路使用者前方线形变化,注意谨慎驾驶。 设于中央隔离设施端部、渠化设施的端部、桥头等。
右侧通行
用于引导行车方向,提示道路使用者前方线形变化,注意谨慎驾驶。 设于中央隔离设施端部、渠化设施的端部、桥头等。
左侧通行
用于引导行车方向,提示道路使用者前方线形变化,注意谨慎驾驶。 设于中央隔离设施端部、渠化设施的端部、桥头等。
两侧通行
起点
于预告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设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前500 m处。
终点预告
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与普通公路相连接时,用以提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终点,设在距终点200 m附近位置。
终点提示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处。
终点
预告下一出口可到达地点。 当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大于或等于3 km、小于5 km时,应设置下一出口预告标志,预告下一出口的信息和距离。
下一出口
预告下一出口可到达地点。 当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大于或等于3 km、小于5 km时,应设置下一出口预告标志,预告下一出口的信息和距离。
下一出口
用以标识出口编号,表示出口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主线右侧。 该标志不单独设置,通常设置在出口预告标志顶角处,并根据出口相对位置设置在左上角或右上角。
出口编号预告
用于预告前方出口,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 km处。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出口预告
用于预告前方出口,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1 km处。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出口预告
用于预告前方出口,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500m处。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出口预告
用于预告前方出口,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出口预告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出口预告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出口预告
用于预告前方出口,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出口
用于预告前方出口,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出口
用于预告前方出口,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出口
用于预告前方出口,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
地点方向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个行驶方向,设在驶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匝道分岔点处。
地点方向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个行驶方向,设在驶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匝道分岔点处。
地点方向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个行驶方向,设在驶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匝道分岔点处。 在目的地信息之上,可增加前往高速公路的编号信息。
地点方向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个行驶方向,设在驶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匝道分岔点处。 在目的地信息之上,可增加前往高速公路的编号信息
地点方向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个行驶方向,设在驶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匝道分岔点处。 在目的地信息之上,可增加前往高速公路的编号信息。
地点方向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个行驶方向,设在驶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匝道分岔点处。 在目的地信息之上,可增加前往高速公路的编号信息。
地点方向
预告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的地点、道路的名称和距离,设置在互通式立体交叉加速车道的渐变段终点以后1 km以上路段的合适位置处。
地点方向
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 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2 km处 。
收费站预告
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 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1 km处 。
收费站预告
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 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500 m处。
收费站预告
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 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渐变段起点处。
收费站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的位置,可单独设置也可设在紧急电话的立柱上或箱体上。
紧急电话
用于指示距出事点最近紧急电话的方向及距离,设在高速公路沿线各紧急电话之间相应位置
电话立置指示
用于指示距出事点最近紧急电话的方向及距离,设在高速公路沿线各紧急电话之间相应位置。
电话立置指示
加油站
紧急停车带
用于预告服务区的位置,设在距服务区2 km 处。 表示一般服务区预告标志。
服务区预告
用于预告服务区的位置,设在距服务区1 km 处。 表示一般服务区预告标志。
服务区预告
用于预告服务区的位置,设在减速车道起点处。 表示一般服务区预告标志。
服务区预告
服务区预告
停车区预告
停车区预告
停车区预告
用于预告停车场的距离和位置。 设在减速车道起点处。
停车区预告
用于预告停车场的距离和位置。 设在通往停车场入口处
停车区预告
停车场
用以指示前方最右侧车道是大型重载车辆爬坡专用的车道。 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以前200 m处。
爬坡车道
用以指示前方最右侧车道是大型重载车辆爬坡专用的车道。 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附近。
爬坡车道
用以指示前方最右侧车道是大型重载车辆爬坡专用的车道。 设在较长爬坡车道中间适当位置。
爬坡车道
用以指示前方最右侧车道是大型重载车辆爬坡专用的车道。 设在爬坡车道结束前适当位置。
爬坡车道
用以帮助驾驶员确认与前车的距离。 当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相邻立交间距大于10 km时,在其间无其他指路标志的平直路段上可设置车距确认标志。 设在平直路段适当位置处。
车距确认
用以帮助驾驶员确认与前车的距离。 当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相邻立交间距大于10 km时,在其间无其他指路标志的平直路段上可设置车距确认标志。
车距确认
车距确认
车距确认
车距确认
用以指示收听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交通信息广播的频率,可在适当地点设置,根据需要可重复设置。
道路交通信息
用以指示收听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交通信息广播的频率,可在适当地点设置,根据需要可重复设置。
道路交通信息
用以指示收听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交通信息广播的频率,可在适当地点设置,根据需要可重复设置。
道路交通信息
里程牌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里程、公路编号或名称。 一般以单柱形式设置于高速公路两侧或中央分隔带内。
里程牌
百米牌为圆形,直径一般为10 cm,绿底白字,百米数字字高5 cm,公里数高1. 8 cm。 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侧各里程牌之间,每隔100 m设一块。 百米牌可附设于两侧的柱式轮廓标上;也可附设在波形梁护栏等设施上。
百米牌分流合流
用于引导行车方向,提示道路使用者前方线形变化,注意谨慎驾驶。 设于一般道路上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小半径匝道曲线外侧、视线不好的T型交叉口等处。
线形诱导标基本单元
用于引导行车方向,提示道路使用者前方线形变化,注意谨慎驾驶。 设于一般道路上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小半径匝道曲线外侧、视线不好的T型交叉口等处。
基本单元组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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