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牌租赁中,以下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需要租赁双方特别注意:
违反地方性法规: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对小客车数量实行调控政策,小客车指标需通过摇号等方式获得,且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若租赁双方签订的京牌租赁合同违反了这一规定,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果租赁双方以京牌租赁为名义,实际上进行的是买卖、变相买卖小客车指标的行为,这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也将导致合同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租赁双方若恶意串通,通过京牌租赁扰乱北京市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样的合同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在进行京牌租赁时,租赁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咨询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查修改,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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