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牌车辆所有人死亡的,其亲属或者朋友可以代为办理车辆年检。只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和有效的机动车强制保险保单,就可以直接去车管所年检或者去车检中心网上验车,没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过户。
京牌车辆车主死亡后如何过户?
京牌机动车所有人死亡,需要携带死亡证明、公证处的继承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驾车到车管分局办理转移手续。车主不幸去世,需要拿着死亡证明去公证处公证。然后拿着死亡证明、公证处的继承证明、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开车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外地户籍还需提供有效期一年的暂住证)。继承公证需要按照一般继承程序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遗产。需要召集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当地公证处选择一个继承人,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然后做公证,就可以拿到继承证书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确定的免检机动车除外。
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对提交的证件、凭证进行审核,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补发行驶证。
继承和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1.首先要确定什么是死者的遗产,这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
2.其次,要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当确定谁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需要确定每个继承人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遗产分配时,有赡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虽然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同一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所以遗产需要平分,但是京牌和房屋等不动产一样,是不能分割的,所以只能由继承人协商确定,然后相应的其他人得到一定的金额作为补偿。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京牌车主死亡后,相关车辆手续可以正常操作,但最好是过户,即办理继承手续,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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